[多选题]某建筑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救济。关于该案破产财产范围和清偿顺序等,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CD
该公司所欠民工工资应当列入破产费用先行清偿
该公司的一批脚手架已抵押给某银行,该批脚手架不能列入破产财产
该公司员工对该公司的投资款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受偿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多选题]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正确答案 :AB
书面提出议案
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人大会议程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各级人大的工作程序的知识。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县以上人大代表10名以上,乡、镇人大代表5名以上联名,可以向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该类议案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由主席团直接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二是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议程的意见,然后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本题考查的是第一种方式,但不排除今后出题时考查第二种方式的可能,或者考查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多少人以上才有资格提出议案。
[多选题] 以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各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某一重大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作出撤销有关解释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北京市司法厅的质询案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省长、副省长的职务
解析:C
随题解析:本题考点是有关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9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能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组织调查委员会,对一些虽然重大但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它不能行使这项权力,因此 A选项不正确。根据该法第32条、第33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虽然有法定的监督权,但却没有权力使用“直接撤销”这种监督方式。因此B选项不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 4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可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并没有撤销省长职务的法定监督权。因此D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
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
解析:【答案】B
【考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和国家主席的职权
【解析】选项A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据此可知,这里不包括乡镇的人大代表。选项B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选项C错误。《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由此可见,审计机关是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但要受到上级审计机关及国务院总理的领导。选项D错误。《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因此,国家主席“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但进行一般礼仪性的国事活动,如对外出访,则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省江城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乙公司上诉,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者指令:( )
正确答案 :B
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解析:B。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只能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下级人民法院。凡是经过两审终审的案件,既不能指令原一审法院再审,也不得指令第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再审。
[多选题]《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D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规定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
[多选题]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正确答案 :ABC
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单选题]张甲、张乙、张丙祖孙三人各出资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A
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解析:[考点]共有关系
[多选题]、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遇到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不知该如何适用的情况,以下哪种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
当该法官找不到任何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时,才可以适用法律原则
除非为了实现正在处理的个案的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这个法官找不到更强的理由,那么他就不能直接适用法律原则
如果可以适用于案件的法律规则规定的不是很合理,法官可以不用法律规则而用法律原则处理案件
解析:【考点】本考点为2007年新增考点,考查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
【解析】现代法理学一般都认为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保证个案正义,但是由于法律原则比较抽象,外延也很宽泛,不像法律规则那样有明确的关于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的规定,所以,直接适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案件的标准时会赋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不能完全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因此需要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具体而言,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3)没有更强理由,不得迳行适用法律原则。因此,题目中选项A对应的是第一个条件,B对应的是第二个条件,C对应的是第三个条件。选项D的错误在于,不能因为法律规则对这个案件不太合理而拒绝适用,因为只有出现法律规则无法适用或者无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情形下,或者如果这个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会产生极端的人们不可容忍的不正义的判决的情形下,才应该舍弃法律规则。D明显不是以上几种情形,所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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