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某上市公司与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某外资企业以租赁的方式取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某国有企业在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某国有企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题目:下列哪些属于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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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单选题]第 58 题 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
不允许,因为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被告取证权的限制。依照《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可见,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就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其具体行政行为在被诉前即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方为合法。因此排除B项,A项为应选项。《行诉若干解释》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①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②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可见,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的情形有严格限制,不能与“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相矛盾。而本题C项“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依法必须是“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被告才可以获准补充证据。C项与法定情形不符,故不应选。关于D项,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只限于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形时,其范围不能任意扩大。
[多选题]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某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取缔该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市卫生局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若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某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若某公司起诉,市卫生局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某公司的证人对现场的描述
[单选题]国家结构形式是指
国家民族结构
解析:选B、 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国家的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所采取的,按照一定原则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外部总体形式
[多选题]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对乙公司的申报,法院只就申报的汇票与甲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汇票是否一致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权利归属的实质审查
乙公司申报权利成立时,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多选题]某校高二学生李某,因对同班同学刘某的为人不满,将其打成重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的父母赔偿治疗费等各种损失10万元。李某和刘某均不满十八岁。则对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准确列法是:( )。
将刘某列为原告
将李某列为被告
解析:李某和刘某尽管均为未成年人,但是都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应当列他们本人为被告和原告。刘某的父母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人,同时作为刘某的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原告的诉讼权利。李某的父母是实体法上的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同时作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被告的诉讼权利。但他们均不具有原告和被告的资格。因此A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