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政体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国体则是指国家权力的阶级内容。因此政体与国体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主要可描述为
正确答案 :AC
政体从属于国体,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的政体与之相适应
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
解析:A,C 政体与国体之间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1)政体从属于国体。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国体,就有什么样与之相适应的政体。(2)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
[单选题]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D
甲国国家没有法律责任
解析:【考点】国际责任的构成
[多选题]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05年10月8日丙取得房产局发放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2006年11月7日,丙在联系不到乙的情况下,找到甲并出示抵押相关材料和证书,甲才知该房屋已被抵押,遂要求房产局解决。未获得满意答复后于2007年1月16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注销该证书,并同时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抵押借款协议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甲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应自2005年10月8日起计算
甲的起诉已过起诉期限
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待民事诉讼审结后再恢复诉讼
法院应当中止民事诉讼,待行政诉讼审结后再恢复诉讼
解析: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甲根本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因此,起诉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即从2006年11月7日开始计算,期限是3个月,即到2007年2月7日到期。因此,AB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
[多选题]甲国人詹氏,多次在公海对乙国商船从事海盗活动,造成多人死亡;同时詹氏曾在丙国实施抢劫,并将丙国一公民杀死。现詹氏逃匿于丁国。如果甲乙丙丁四国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规则,下列哪项判断是左确的?
正确答案 :AC
丁国有义务将詹氏引渡给乙国
丁国有权拿捕詹氏并独自对其进行审判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关于引渡制度的知识。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本题中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说明甲、乙、丙、丁四国间并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因此,丁国有权自由裁定。故选项C为正确判断。
[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况下甲可以向法院要求进行督促程序?( )
正确答案 :C
乙拖欠甲巨额到期债务,总额超过1000万元
解析:C。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属于非诉程序。本题中的A项不属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因此A项不符合题意;依据《民诉意见》第218条可知B项不符合题意;《民诉意见》第215条规定请求给付的金钱数额确定,所以D项也不符合题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督促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督促程序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所以C项正确。
[多选题]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方面的法令有哪些?( )
正确答案 :A
禁烟令
解析:B.禁赌令
[多选题]某房屋登记的所有人为甲,乙认为自己是共有人,于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甲不同意,乙又于3月15日进行了异议登记。3月20日,丙打算买甲的房屋,但是到登记机构查询发现甲的房屋存有异议登记,遂放弃购买。乙申请异议登记后,发现自己的证据不足,遂对此事置之不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
异议登记于3月31日失效
甲有权向乙请求赔偿损失
[多选题]中国河北某公司与马来西亚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买方马来西亚公司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信用证上载明货物为一级苹果6000箱。河北公司将货物发运之后,凭所获单据向甲银行要求付款。甲银行审单过程中发现河北公司提交的提单所载货物名称为一级苹果,商业发票上所载的货物名称为二级苹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几项?( )
正确答案 :ABCD
如果当事人对适用的法律没有约定的,应当依《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及国际商会确定的相关标准判断单证、单单是否表面相符
甲银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决定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信用证的单据(提单和商业发票)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并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此不符点
甲银行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马来西亚公司接受不符点,马来西亚公司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甲银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
如果甲银行向河北公司明确表明接受不符点,则甲银行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解析:【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单选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举报
[多选题]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不因此而无效
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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