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
题目: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
解析:解析:刑法理论上一般将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行为人构成法律专门规定的(实行行为本身)不作为犯,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常见的法定专门规定的不作为犯如遗弃罪等。不纯正不作为犯(或称不真正不作为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应是作为的犯罪,例如,因不作为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等。也就是说纯正不作为犯的行为只能表现为不作为,而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是不作为。因此,选项B属于纯正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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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有( )。
遗失物
不动产
货币
解析:解析:因为本题题干表述为“可以”,故A、C、D项应选。
[单选题]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分类包括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是( )。
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因此,BCD是错误的,只有A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依照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 )。
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解析:解析:刑法第389条第1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丁为抢劫李四钱财,假装劝酒将李四灌醉,没来得及取走李四财物,因被李四的妻子发现而慌忙逃走
解析:解析:犯罪未遂最本质的特征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已经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没有完成。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抢劫罪未遂,故选D项。不选A、B项的理由:甲、乙二人实施的是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为犯罪预备。不选C项的理由:丙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既遂),未来得及出卖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