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题目: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此,D项是正确的;A项、马项、C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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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遵守我国法律的行为或事项?( )
某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某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决定
习惯法
解析:解析:在我国守法的范围较广,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又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和习惯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某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某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决定都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在守法范围之内。
[单选题]《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制定机关是
国民会议
[单选题]某选区在基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中,应选代表3人。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该选区正式候选人人数可以为( )。
5人
[单选题]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 )。
故意伤害罪
解析:解析:刑法第333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34条规定即为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单选题]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
深圳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故答案为 D。
[单选题]《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一部( )。
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政府组织法
[单选题]被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 )。
晋国的“铸刑鼎”
解析:解析:在春秋中期以后,打破旧的法律传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便在一些诸侯国中出现,把制定和公布成文法的思想领域斗争引向法律实践领域。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于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新兴地主阶级制定和公布成文法,是政治上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它不仅动摇了奴隶制法律制度的基础,而且开创了一个法治代替礼治的新局面。因此此题选C。
[多选题]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宪法一词的含义是指( )。
一般的法律制度
优于刑法的基本法
颁布、实施法律
解析:解析: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出现过的“宪法”一词大致有以下含义:(1)指一般的法律制度;(2)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3)是指颁布法律、实施法律。
[多选题]根据解释的效力进行区分,刑法的解释可以分为( )。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学理解释
解析:解析:刑法的解释以解释的效力为标准划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司法解释,是指由司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阐明;学理解释,是指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术理论角度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的阐明。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宪法解释,特指对宪法规范进行的解释,因而选项D应被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