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题目: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解析:

C

  选项A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选项B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选项C说法错误。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选项D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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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关于战时犯罪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主体是除预备役人员以外的符合兵役法规定的战时服役条件的男性公民,而战时拒绝、逃避征召罪的主体是预备役人员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军人,而隐瞒谎报军情罪的主体是军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军人,而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犯罪主体是军人

    如果行为人在战时实施造谣扰乱军心的行为,进行间谍活动,属于牵连犯,应按照间谍罪论处

  • 解析:关于战时犯罪,参见《刑法》第376条、第377条、第378条的规定。

  • [单选题]第 60 题 周某向朋友杨某借钱,并告诉杨某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杨某一笔钱。杨某便把钱交给周某,对杨某应以(  )罪名处罚。
  • 走私罪共犯

  • 解析:题目中杨某明知周某去收购走私品,仍为其提供资金,具备了走私的事前通谋,《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但定罪时仍是走私罪,“走私罪共犯”不是独立的罪名。所以选A不选D。因周某、杨某并非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不符合行贿罪和受贿罪的主体条件,选项B、C不正确。

  • [多选题]下列有关选民登记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应列入选民名单,但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申诉人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为最后决定

    经过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 解析:

    A,C,D  见《选举法》第26-28条。

     


  • [单选题]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 [多选题]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下列几种情况哪些属于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必须满足的条件? 
  •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 

    必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 

    扣押、查封物品的价值,须与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相当 

  • 解析:

    ABCD.《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所以本题应选ABCD。


  • [多选题]v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政府应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最高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撤职案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 解析:

    【答案】ABC

      【考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

      【解析】选项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下同)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选项B正确。《监督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报告。选项C正确。《监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选项D错误。《监督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 [多选题]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 

  • 解析:

    答案:A

      《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如果丙与付款银行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话,银行可以以此提出抗辩,拒绝付款。因此,A项正确。

      《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据此可知,甲公司不能以自己与持票人丙公司的前手乙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丙公司。因此,B项错误。

      《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本题中丁公司已经对汇票进行了承兑,那么它就成为了第一付款人,要承担到期付款的票据责任。但是并非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抗持票人,根据《票据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可知,如果丁公司与持票人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持票人没有履行相应的债务,那么丁公司可以以此为由对抗持票人的付款请求。因此,C项错误。

      《票据法》第19条规定第1款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另外《票据法》第22条第(二)项规定,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汇票的必要记载事项。据此可知,汇票出票时不能记载附条件的付款,如果在付款上附有条件的话,就会导致该汇票无效。因此,D项错误。

     


  • [多选题]甲公司将份额全部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成为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戊公司以丙合伙有限企业的名义与不知情的庚公司进行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丙企业须对该笔交易承担责任

    戊公司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乙公司和张某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故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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