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题目: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解析:

【答案】AC

  【考点】破产债权

  【解析】选项A正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虽然该债权未到期,但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可以就此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选项B错误。《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据此可知,法院在受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与乙公司成立但目前还未履行完毕的服装加工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乙公司无权单方请求湘江公司继续履行,因而该请求也不属于破产债权。

  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据此可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依然属于破产债权,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选项D错误。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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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对下列哪一争端事项具有管辖权? 
  • 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 

    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 解析:

    C从题干中的公约的名称首先既可把A项排除,因为“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国家而另一方是另一国国民;其次,“中心”要取得管辖权,还必须有争议双方订立的将该争议提交中心解决的书面仲裁协议,这是一项实质要件,不能以口头形式代替。且一旦达成,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撤回。B项排除;第三,“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必须是直接投资而非间接投资争端,且这种争端必须是法律争端,所以D项排除。


  • [多选题]、“八议”制度中“议宾”的“宾”,指的是(  )。
  • 前朝皇帝的后代被尊为国宾的人

  • 解析:

     D.前朝皇帝的后代被尊为国宾的人


  • [多选题]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
  • 张某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

    李某认为偷几本书不构成盗窃罪

    进城务工的农民赵某拿不到用人单位的报酬,自认倒霉

  • 解析:

    「考点」法律意识「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尤其是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或态度。本题中,ACD均为人们对于法律问题或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状态,只有B项是人们在一定法律意识支配下的积极行为,这已经不再是法律意识而是具体行动了,故B项排除不选。


  • [单选题]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 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 [单选题]中国银行应中国某进出口公司的申请,开出以美国某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同时请求美国大通银行予以保兑。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大通银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中国银行的付款责任


  • [多选题]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侮辱案,自诉人张某口头起诉郭某,称郭某侮辱自己,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则关于本案的立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 只要张某有证据证明郭某犯有侮辱罪,法院就应当立案

    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法院应告知张某提供书面起诉书

    张某作为本案的原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 解析:《刑诉解释》第189条第2款规定,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故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1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2日起l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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