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题目:2011年9月1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解析:
【答案】AC
【考点】破产债权
【解析】选项A正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虽然该债权未到期,但是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可以就此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选项B错误。《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据此可知,法院在受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与乙公司成立但目前还未履行完毕的服装加工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乙公司无权单方请求湘江公司继续履行,因而该请求也不属于破产债权。
选项C正确。《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据此可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依然属于破产债权,可以向管理人进行申报。
选项D错误。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C从题干中的公约的名称首先既可把A项排除,因为“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国家而另一方是另一国国民;其次,“中心”要取得管辖权,还必须有争议双方订立的将该争议提交中心解决的书面仲裁协议,这是一项实质要件,不能以口头形式代替。且一旦达成,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撤回。B项排除;第三,“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必须是直接投资而非间接投资争端,且这种争端必须是法律争端,所以D项排除。
D.前朝皇帝的后代被尊为国宾的人
「考点」法律意识「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法律尤其是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或态度。本题中,ACD均为人们对于法律问题或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状态,只有B项是人们在一定法律意识支配下的积极行为,这已经不再是法律意识而是具体行动了,故B项排除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