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
姓名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单选题]赵某于2014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单选题]某甲从某栋房屋边走过,被楼上抛下的一个花瓶砸中头部,昏迷不醒,警方无法查明是谁扔下花瓶。该栋房屋共有80户住户,其中一楼4户,二楼以上有5户能够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居住。对于某甲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正确答案 :C
二楼以上,不能证明事发时不在现场的71户住户
[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脑性休克的症状()。
正确答案 :C
偏瘫,失语及震动侧的同侧偏盲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一项符合玩忽职守罪的规定?( )
正确答案 :B
对国有企业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有企业破产
[单选题]以下哪项不是认定生前缢死的特点()。
正确答案 :A
全身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
[多选题]李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被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李某的妻子为其保证人。某日,李某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市时,其妻子对此知情,但是没有报告执行机关,此时,执行机关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
正确答案 :ABCD
责令李某具结悔过
责令李某另行提供保证人
对李某的妻子处以罚款
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转为监视居住
[多选题]我国公民的平等权包括:
正确答案 :ABCD
立法上的平等
权利和义务对等
民族平等
男女平等
[多选题]吴某、周某从2008年起就在某食品有限公司上班,吴某打扫清洁,周某负责礼仪接待。但只有周某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10月周某怀孕。12月31日酒店通知她们以后不用再到公司上班了。她们不服,但公司经理认为:(1)公司与吴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可随时终止;(2)公司规章制度早已明确规定,礼仪接待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不得怀孕,周某明知故犯,严重违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周某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该自动终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D
该公司与吴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然属于事实劳务关系
该公司应从吴某上班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前下发双倍工资
[单选题]在商店里用六元钱买了一支圆珠笔,这时货币执行的职能是( )。
正确答案 :A
流通手段
解析:经济常识
【考点】货币的职能
【解析】流通手段的职能是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即购买手段的职能。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中,商品的让渡和货币的让渡在同一时间内完成,通俗地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价值尺度指货币衡量和表现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作用,它是货币本质的体现,它的表现为价格标签。贮藏手段即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货币作为贮藏手段能够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支付手段是指货币被用来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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