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犯罪客体

题目: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提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

解析:解析:犯罪客体表明了犯罪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也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特征的具体说明和体现,因此,犯罪客体表明了犯罪的性质,即犯罪的实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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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 )。
  •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 解析:解析:宪法的价值有很多,但其核心价值应是对权利的保障。从宪法的历史发展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最早是为了确认和保护资产阶级的权利,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到后来的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制定的《苏俄宪法》都首先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从各国宪法的篇章体例及内容上也都可以看出,公民权利是宪法的重要内容且规定在宪法的前面部分。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 [单选题]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 正确

  • 解析:解析:工人阶级掌握国家领导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 [单选题]某医学院三年级学生苏某,在实习中受朋友之托,为林某做节育复通手术,因缺少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林某因失血过多死亡。苏某的行为构成( )。
  •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苏某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仅仅是实习人员,还不属于医务人员,因而其行为不可能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而非非法行医罪。至于苏某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刑法另有规定以他人死亡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者要件之一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条文定罪量刑,而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本身就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因此,在苏某的行为符合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 [多选题]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物若干。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为( )。
  • 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任意的共同犯罪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应注意不同的分类标准。(1)对乙实施抢劫之前,甲,丙之间并无通谋,在犯罪过程中,二人产生合意,因此,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即事中共犯);(2)抢劫罪是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 [单选题]防卫过当,( )。
  •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 [单选题]我国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的活动始于( )。
  • 1988年

  • 解析:解析:我国于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

  • [多选题]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有( )。
  • 与宗教、道德从融合到分化的规律

    经历了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 解析:CD

  • [单选题]元代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
  • 《至元新格》

  • 解析:解析:元朝立国后,元世祖于至元二十八年制定《至元新格》,是元代第一部成文法典。《大元通制》是元英宗至治三年修订的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大扎撒》是元朝成立前蒙古时期的习惯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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