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

题目: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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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适用唐朝的法律


  • [单选题]关于自治州、自治县的设立、撤销、更名或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其审批权限说法正确的是( )
  • 须经国务院审批

  •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行政区域建置的审批权限。行政区域变更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同级别行政区划的不同事项的变更,其审批权限也不同。根据《宪法》第62条规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是全国人大的一项职权。《宪法》第89条第15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自治州、自治县行政区划所有事项的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B选项正确。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授权,可以审批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不经国务院授权,可以直接审批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的界限。


  • [多选题]下列关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述正确的为
  • 法国1791年宪法首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法治原则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均不同形式地确认了分权原则,具体表现为实行“三权分立”,主要包括典型的美国形式、以立法为重点的英国形式和以行政为重点的法国形式等三种模式

  • 解析:法国1791年宪法首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法治原则

  • [多选题]第 95 题 本案中,如果胡某的妻子阿洁作为保证人,为胡某申请了取保候审,那么当胡某违反了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而阿洁对此知情,但未报告执行机关时,执行机关可以如何处理?
  • 责令胡某具结悔过

    责令胡某重新提出保证人

    对阿洁处以罚款

    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转为监视居住

  • 解析:[考点]取保候审

  • [多选题]湖北省朱某和他的45名大学同学都已经本科毕业,均在湖北省内不同县市从事律师工作,为了分享客户源,扩展律师业务,打通社会各界,决定成立由朱某担任会长的“正义会”,公开进行社会活动,“正义会”决定由朱某代表“正义会”向朱某所在的武汉市民政局申请成立正式的社会团体应扩大影响力。下列关于“正义会”组织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若“正义会”申请成功,那么“正义会”可以参加武汉市佳佳天龙鱼公司的食品商品经营

    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结社自由,只要“正义会”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进行活动,是享有结社自由的

    按“正义会”目前情况,“正义会”根本就不可能成功申请正式的社会团体

    朱某向武汉市民政局申请成立正式的社会团体是错误的

  • 解析:

    、【答案】A

      【考点】本题考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中的结社自由。

      【解析】1998年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条的规定是符合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结社自由的,结社自由是指有着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定宗旨而依法定程序组成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结社自由,只要“正义会”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进行活动,是享有结社自由的,所以B项是正确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若“正义会”申请成功,“正义会”参加武汉市佳佳天龙鱼公司的食品商品经营活动明显是营利性活动,违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所以A项是错误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目前“正义会”的组成人员是朱某和他的45名大学同学,共46人,少于50个以上个人会员的要求,所以按“正义会”目前情况,“正义会”根本就不可能成功申请正式的社会团体,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因为“正义会”组成人员46人分布在湖北省的不同地市,所以应当由湖北省民政局而不是武汉市民政厅负责登记管理,所以朱某向武汉市民政局申请成立正式的社会团体是错误的,D项表达正确,不能入选。

     


  • [多选题]下列有关汇票出票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汇票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完成后,就表示他承担票据的承兑、付款义务,他始终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

    汇票的出票人如和其后手之一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的,则可以对抗持票人的追索权

    汇票的出票人是持票人时,汇票的其他债务人仍应在汇票遭到拒绝付款后对出票人所持汇票权利承担连带责任

  •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68条第l款的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故A项正确。汇票的出票人与承兑人、付

  • [多选题]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 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 解析:

    C。【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社会发展与否取决于经济基础是否适应于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而法律是通过服务于经济基础而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发展进步。据此,选项C正确。


  • [多选题]营业地分别位于缔约国甲乙两国的公司之间进行的贸易中,下列哪些货物的买卖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 3架波音747飞机

    两艘油轮

  • 解析: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


  • [多选题]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梁某参加甲公司组织的旅游团赴某地旅游。旅游出发前15日,梁某因出差通知甲公司,由韩某替代跟团旅游。旅游行程一半,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乙公司组织游客参观某森林公园,该公园所属观光小火车司机操作失误致火车脱轨,韩某遭受重大损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即使甲公司不同意,梁某仍有权将旅游合同转让给韩某 

    韩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韩某有权请求某森林公园承担赔偿责任 

  • 解析:

    【答案】ABC

      【考点】债的转移、侵权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梁某与甲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可以转让的合同,且合同中并未约定不得转让条款。因此,梁某有权将此合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韩某,只要通知甲旅游公司即可,无须得到旅游公司的同意。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甲公司不顾韩某反对,将其旅游业务转给乙公司的行为违法,其应与乙公司对韩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C正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因森林公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韩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韩某无权请求小火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应由其工作单位(即森林公园)承担,韩某应向森林公园主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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