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沈家本

题目:清末修律的主要主持者是( )。

解析:解析:1902年,清政府任命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从而拉开了清末修律的序幕,其中,沈家本为修律的核心人物,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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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汉律规定,不准以违禁物品与匈奴互市,主要是不准内地商贾以下列哪几种物品与匈奴贸易,违者治罪?( )
  • 兵器

    马匹

    铜钱

  • 解析:解析:汉律规定,不准以违禁物品与匈奴互市,主要是不准内地商贾以铁、兵器、马匹、铜钱与匈奴贸易,违者治罪。因为铁是制造兵器的材料,其他各种也属战略物资。汉律也把匈奴的某些物品列为“禁物”,不准购买,违者同样治罪。

  • [单选题]西周法制的基本特点是在“明德慎罚”的前提下,将下面的哪一项原则制度化、法律化
  • “亲亲、尊尊”


  • [单选题]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必要要件和选择要件两类,下列各要件中属于必要要件的有:( )。
  • 犯罪行为

  • 解析:解析:犯罪时间和地点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选择要件。

  • [单选题]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有联系,但不是同一概念,下列哪一选项不能体现两者的区别? ( )
  • 法律效力强调秩序,而法律实效则突出公平

  • 解析:解析: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适用范围具体指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起作用,而法律的实效是指法律被人们实施的状态和程度,侧重于结果。由此可见,法的效力无所谓强调秩序和公平的问题,法的实效既强调秩序也强调公平,故A选项表述错误。法律具有统一的效力,对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人平等适用,而法的实效恰好具有多样性,即适用统一的法律,不同的对象所产生的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故不可能具有统一性,故B项表述正确。C选项明显正确。法的效力重在关心法律应该在什么范围内起作用;而法律实效重在关注结果,因而是“实然”状态。

  • [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 人民代表大会制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 解析:解析: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机构的核心,其在地位上高于其他国家机关,故选C项。A项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而不是基本政治制度。B项错在: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而不是国家结构形式。D项错在: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不是以三权分立或权力制衡原则为前提而建立的。

  • [单选题]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
  • 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 解析:解析:法律的分类方法有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的类型和反映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历史的和现实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凡是属于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反映同一阶级意志的法律制度就属于同一法的历史类型。按照这种分类,法的历史类型一共有四种;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这些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反映了不同社会的经济制度以及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意志,所以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决定了法的历史类型。因此本题应选D。

  • [单选题]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里,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 ( )
  • 错误


  • [多选题]作为死刑宽待刑出现的刑种有( )。
  • 加役流

    刺配刑

    流刑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宽待死刑的刑种。在我国古代的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为了标榜慎刑,经常将罪行较重且又不构成死刑的人犯,通过创立宽待刑来填补轻刑和死刑中间刑的空白。北魏根据“赦死从流”的理论,创立了流刑,填补了徒刑和死刑之间缺少中间刑的问题,此举为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奠定了基础。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在唐朝,流刑分为三等,皆劳役一年。唐太宗增设加役流,即流三千里,劳役三年,作为对某些死刑的一种宽宥处理。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宋太祖赵匡胤为了慎刑起见,创立“刺配刑”,最初该刑为“杂犯至死待命”所设,但是后来的统治者很快违背初衷,急剧扩大其适用范围,造成“犯者日众”。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充军刑始创于宋朝,但宋朝并不常用充军,到了明朝,充军普遍适用,明朝的充军刑是重于流刑的刑罚类型,明朝充军刑的目的不在于宽待死刑,而是通过加重刑罚,达到强化统治效能的目的,因此,A项不能选。

  •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存在适用缔约过失责任情形的是
  • 买卖合同被宣布为无效并造成当事人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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