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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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求和式3+33+333+…+33…3(10个3)计算结果的万位数字( )
解析:
个位10个3相加,和为30,向十位进3;十位9个3相加,和为27,加上个位的进位3得30,向百位进3;百位8个3相加,和为24,加上十位的进位3得27,向千位进2:千位7个3相加,和为21,加上百位的进位2得23,向万位进2;万位6个3相加,和为18,加上千位的进位2得20,万位的数是0。所以应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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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问题恰恰在于,目前只有一名官员站出来向公众说自己手腕上的“名表”不过是只“山寨版”,其余多数官员保持沉默,增添了民众的合理怀疑。 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为何反而 D. 何故进而
解析: 解此题可从第二个空入手,因此:因为这个,所以。反而:表示跟上文意思相反或出乎意料和常情。进而:表示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正是由于“多数官员保持沉默”,反而增添了民众的合理怀疑。排除A、B、D。
[单选题]:郝某的父亲死后,其母季某将郝家住宅独自占用。郝某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季某提供生活费。季某将郝某告上法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
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
解析:选项A比较简单。本题中,法官审理后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并不意味着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对等的、相互的、平衡的,如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也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也不是割裂的。因此选项A错误。法律事件可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类。法官作出判决的活动属于社会事件,非由郝某的意志所决定,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赡养法律关系的产生。法官作出判决是一个行为,但就郝某对季某的赡养法律关系的产生而言,法官不是赡养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其作出判决本身不是一个法律行为,不是郝某或者季某的意思表示的结果,而是当事人之外的人的意思表示的结果。因此选项8的表述“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可以成立。同理.选项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就错误。法律与道德之间有着一致性。子女赡养父母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都对此有明确规定。本题中,法官判决郝某每月向季某提供生活费300元是依法办事。因此选项D错误。
[单选题]:有人说,周庄的崛起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眼前即刻闪现出古苏州的模样。是的,苏州脱掉了罗衫长褂,苏州现代得多了。尽管手里还拿着丝绣的团扇,已远不是躲在深闺的旧模样。这样,周庄这位江南的古典秀女便名播四海了。然而,霓虹闪烁的舞厅和酒楼正在周庄四周崛起,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对文中画线句子理解正确的是( )
“苏州的毁灭”指:原是江南古建筑的典范的苏州,由于自然、人文景观遭受破坏,使其失去了原味
[单选题]翻译时 , “ 直译 ” 偏重于对原文的忠实 , “ 意译 ” 偏重于译文语气的顺畅 。 哪种译法最妥当 ,人们各执己见。依我看,直译和意译的分别根本不应存在 . 忠实的翻译必定能尽量表达原文的意思 。 思想感情与语言是一致的 , 相随而变的 , 一个意思只有一个精确的说法 , 换一个说法,意味就完全不同。所以想尽量表达原文的意思,必须尽量保持原文的语句组织。因此 ,直译不能不是意译,而意译也不能不是直译。这段文字中,作者认为:
、人为划分直译、意译本无必要
解析:【答案】 C
[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基本权利,这说明( )。
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解析: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了享受这些权利及履行这些义务的保障制度,宪法是人民权利的重要保障。选C项。
[单选题]: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本题中争议土地的权属状态尚不确定,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条所说的“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的状态,不适用该条的规定,不以复议前置为前提,所以C错误。对于省林业局的裁决行为,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申请行政诉讼。所以A、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