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甲将一岁的女儿遗弃在公园长椅上,后女孩被冻死
题目:根据我国刑法,下列情形构成犯罪的是( )。
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甲有抚养女儿的义务,但却将女儿遗弃导致其死亡,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其余三项均不构成犯罪。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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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大多数人都是围绕要做的事情而非身体的自然节奏来安排自己的时间。每天的工作任务、上下班的交通、社交活动和孩子的日程安排经常______了我们,我们的时间安排不可避免地与人体生物钟发生______。
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支配、冲突
解析:第一空,结合语境,文段前面讲到人们围绕事情来安排时间,因此人们是被动的,四个词语中"支配""主宰"能表示出人的被动。第二空,同样由于我们围绕事情而非身体的自然节奏来安排时间,因此二者之间会发生冲突,而非混乱。因此本题选A。
[单选题]某女士,有高血压病史20年,清晨外出散步时突然出现心前区疼痛,表情痛苦地站在原地,某护士途经现场,应该采取的措施是:
扶病人就地坐下,呼叫120急救电话
解析:通过病史初步判断该患者可能发生了急性心肌缺血,此时应立即让患者就地休息,并立即呼叫120急救电话,及时送往医院进行确诊和救治。
[单选题]划分指的是把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既不相交,也不遗漏的小类,来揭示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从而明确概念的方法。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哪项的划分是正确的?( )
《诗经》中的作品包括"风""雅""颂"
解析:划分的关键信息是:把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既不相交,也不遗漏的小类。B项,颜色不止选项中所列的这些,说明有遗漏,排除。C项,文学作品的范围很广,不止是选项所列的这些,而且选项中的"等"也说明有遗漏,排除。D项,文科专业中,既有应用型专业,又有非应用型专业,文科专业和后面两类专业有相交的地方,排除。A项,《诗经》按"风""雅""颂"三类编辑,符合定义。因此,本题选A。
[单选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若干情形。下列不属于这些情形的是( )。
因经济困难不能出庭的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故本题选C。
[单选题]四肢、肌肉、关节的正常活动主要与哪两脏有关?
脾、肾
解析:脾主肌肉,肾主骨。
[单选题]下列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的说法,错误的是( )。
治疗量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
解析:治疗作用与不良反应是药物本身所固有的两重性作用。治疗作用是指符合用药目的,药物作用的结果有利于改变患者的生理、生化功能或病理过程,使患病的机体恢复正常。凡与用药目的无关,并为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药物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又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变态反应和特异质反应等。其中副作用是在治疗剂量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常由于药物的选择性低造成,难以避免,停药可恢复。毒性反应常由用药剂量过大引起。故本题选C。
[单选题]( )对于入学相当于驾照对于( )
通知书:开车
解析:由题干可知,题干中所给的两对关系中,每对关系里的第一个词应当是名词,第二个词应当是动词,且第一个词是第二个词实施的必要条件。按照这两个特点可知B项正确。有了通知书才能入学,有了驾照才能开车。故本题选择B项。
[单选题]目前,诊断疯牛病最常用的有效、简单而敏感的方法是( )。
免疫印迹法
解析:免疫印迹法可作为临床上检测可疑疯牛病和羊瘙痒病等的法定诊断方法,也是目前国际上诊断疯牛病最常用的有效、简单而敏感的方法。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