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题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减为15年以上n)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
解析:解析: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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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乙到期无力清偿甲的借款并怠于行使对丙的到期债权,则表述不正确的有( )。
甲在行使代位权后,如果乙有抛弃丙的债权的行为,甲可以对该行为主张撤销
甲可以行使撤销权
甲在行使撤销权后再行行使代位权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属于合同保全制度的范畴。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之一就是,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其到期债权;撤销权是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权人可主张撤销权,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行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从题干上分析,该题考查的应当是代位权而不是撤销权。在具备行使代位权的情形下,如果债务人又有抛弃债权(这属于积极行为)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抛弃债权行为的效力呢?是再次行使撤销权,还是应当直接认定为该抛弃行为无效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债务人处分该权利受到限制。即债务人不得抛弃或转让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如果有上述行为,则上述行为无效,可见,只有C项的表述正确,排除C项。因此,A项、B项和D项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宋刑统》是宋朝的正式刑律,因而被广泛运用。 ( )
正确
[单选题]我国实行直接选举的范围不包括( )。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解析:解析:我国的选举制度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我国《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单选题]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个不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 )
丙向某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高某送2万元,希望高某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自己的赔偿申请
解析:解析:刑法规定构成行贿罪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合法但不正当的利益。前者是指行贿人企图谋取的利益本身具有违规性,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即实体违规;后者是指行为人欲获得的利益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希望通过不合法的程序获得,即程序违规。A、B、D三项都不是非法利益,但行为人都不准备通过正常程序获得,而是希望通过“程序违规”得到。
[单选题]在我国,法的渊源特指法的内容的来源。 ( )
错误
解析:解析:在中外法学中,法律渊源是个含义丰富的概念。从法律思维方式的角度看,法律渊源实际上指法官等职业群体对什么样的法律性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法律性资料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立法机关或经立法机关授权的机关,通过立法活动所制定的各种法律文本,如法典、单行法规、条例,以及认可的习惯和国际条约等;另一类是通行于社会中的各种正义观念、善良风俗和法理学说等。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等职业法律群体,首先要对各种法律性资料进行识别,以确定其在个案中是否有法律效力,具有哪一级别的法律效力。所以,我们不能把法律渊源简单地视为法律的表现形式,法律的表现形式仅仅是对各种法律性资料的分类。当然,我们更不能望文生义,把法律渊源看作法的内容的来源。因此,该命题是错误的。
[单选题]下列行为能认定为犯罪的有( )。
甲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盗窃他叔叔家一块价值2000元的手表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有诸多特殊宽大的规定,下列情形不认为是犯罪:(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3)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4)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3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5)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仅限于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C项中甲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盗窃他叔叔家一块价值2000元的手表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考生应对本题涉及的司法解释予以关注,对各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的处罚原则要熟练掌握。
[多选题]下列关于合伙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是( )。
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组成的联合体
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
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
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
解析:ABCD
[单选题]1906年,清政府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 )
错误
解析:解析: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进行了官制改革,如将原来的刑部改为法部,成为专门的司法行政机关,同时还兼有部分司法审判职能。因此本命题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