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选题]下列有关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有( )。
  • 正确答案 :ABD
  • 《唐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

    宋朝在三法司之外设立审刑院作为皇帝监督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御用机构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唐宋时期的法制。《唐律疏议》就是指《永徽律疏》,在元朝以后,《永徽律疏》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总结了汉晋以来的立法和注疏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宋刑统》是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制颁而成的,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宋刑统》在具体编纂上,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的敕、令、格、式等分门别类附于律文之后,这种编纂方式使得《宋刑统》成为综合性、概括性的法典。可见,B项是正确答案。唐朝的刑罚适用原则包括区分公罪和私罪、共犯以“造意”为首、更犯和累犯加重、八议、官当、同居相为隐、类推、化外人、合并论罪、自首、老幼废疾减刑等,但是务限法属于宋朝的民事审判时限制度,鞫谳分司制是宋朝的司法审判制度,唐朝没有务限法和鞫谳分司制这两种制度。可见,C项表述错误。宋朝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了监督三法司的机构—一审刑院。审刑院的设立使得大理寺由最高审判机关降为慎刑机构。可见,D项表述正确。

  • [单选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诸多区别的原因主要在于( )。
  • 正确答案 :A
  • 历史渊源不同

  • 解析:解析: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英美法系则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历史渊源的差别决定了两大法系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很多差别。

  • [单选题]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
  • 正确答案 :B
  • 托马斯.阿奎那

  • 解析:解析:托马斯.阿奎那是欧洲中世纪经院主义神学家、法学家,其代表性观点就是认为法律走神的意志的体现。

  • [单选题]古罗马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是( )。
  • 正确答案 :D
  • 《十二铜表法》

  • 解析:解析:公元前449年的《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以原习惯法为基础制定的第一部成文法。

  • [多选题]法律解释的具体原则包括( )。
  • 正确答案 :BCD
  • 合法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 解析:BCD

  • [单选题]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在( )。
  • 正确答案 :A
  • 古罗马时期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是( )。
  • 正确答案 :D
  •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 解析: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21项职权,其中第1项职权为“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第5项职权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第14项职权为“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是《宪法》第62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之一。故选D。

  • [单选题]判断题身强力壮、有较丰厚收入的儿子,对身患重病的父亲长期不送医院就医,结果其父因延误治疗而死亡。行为人之行为构成不作为形式的杀人罪。 ( )
  • 正确答案 :B
  • 错误

  • 解析:解析:儿子缺乏故意杀人的故意,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构成遗弃罪。

  • [单选题]秦朝把杀伤、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为______。
  • 正确答案 :C
  • 公室告

  • 解析:解析:秦朝把犯罪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两类。因“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与奴妾”等引起的家庭范围的侵害行为是“非公室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称之为“公室告”。

  • [多选题]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 正确答案 :BCD
  • 互通电话属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之一

    子女成年的,探望权消灭

    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探望权,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以及接待的一种身份权。探望不以负担费用为前提,即使因某原因而未支付抚育费,仍有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也不以随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未再婚为前提,即使已经再婚,仍有探望的权利。探望也不以非轮流抚养为限,在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仍有探望权。可见,A项表述错误。探望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的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可见,B项表述正确。探望权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未成年子女死亡。(2)子女成年。(3)探望权的权利人死亡。可见,C项表述正确。探望的中止,是指在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因发生法定事由使权利人暂时不能行使探望权的情形。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探望权。可见,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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