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居住状况 生产单位 事业单位 工作单位
题目:我国选举法规定,选区应按( )来划分。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选举法》第24条规定:“不设区的市……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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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犯罪的基本特征是( )。
有罪过性
解析:解析: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一是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是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三是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单选题]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甲的犯罪属于( )。
想象竞合犯
解析:解析: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的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的犯罪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甲只实行了盗割的一个行为,却触犯了数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单选题]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是( )。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单选题]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单选题]王与李有仇,一日李拦截王,骂且做势欲打,王逃,李追打不舍。王顺手拾得屠刀一把,李不敢近前。王又恶言激李,李又追,王待李近伺机刀刺其胸致死。王某的行为属于( )。
故意杀人
解析:解析:本题案例中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所谓防卫挑拨,是指为了侵害对方,有意挑逗对方首先实行侵害行为,然后借口遭到不法侵害,实施加害对方的行为。防卫挑拨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即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防卫挑拨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D正确。
[单选题]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债权人知道夫妻约定财产为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可以自己的财产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