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类似的案件需要相似的处理
题目:A国法官运用私法举例来对其审理案件进行判决,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种情况?
解析:
B,国际私法法律术语称为民法的抵触或民法的冲突,或称法律的抵触或法律的冲突,因此长期以来这一部门法被称为法律抵触法或法律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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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分配问题,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江西省某县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的名额分配问题上,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考虑到该县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为2:1
上海市松江区的农村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上海市黄浦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为3:2
海南省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可以酌情考虑根据海南省的农村城市人口分布来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4:1直到1: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1的原则分配
解析:、【答案】B
【考点】本题考点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2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可以小于4比1直至1比1。注意这里对于4:1的调整比例之有权决定机关是省级人大常委会,而不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故A项错误,不可以选。《选举法》第13条规定,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上海市松江区的农村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上海市黄浦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为3:2,正符合该条的规定,B项应当入选。根据《选举法》第14条的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应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而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和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1的原则分配,故D项错误,不能选。《选举法》第16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海南省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应当严格执行城市与农村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之比为1:4,所以C项错误,不能选。
[多选题]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意见
应当听取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检察人员可以安排其与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会见、通话
[多选题]第 74 题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列哪些规范规定的期限优先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期限?( )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多选题]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据此,关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与接受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
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解析:C
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A说法正确。人们所受的教育程度不同、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所受周围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因此,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有所不同。
选项B说法正确。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反映社会整体价值观和公众利益,才能为社会公众认可并接受。
选项C说法错误。“公平正义”既要求实体公正,也要求程序公正,只是说在“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不是“非此即彼”的相互排斥。
选项D说法正确。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是运送正义的方式。程序正当,是指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障法律制定的科学性,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和程序约束。因此,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多选题]第 15 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负刑事责任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解析:本题考点是单位犯罪。《刑法》笫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可以成立单位犯罪。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单位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上述《解释》的第1条规定,《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写明,符合’我国法人资格条件的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我国《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单位犯罪要求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故D选项是不正确的。《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有少量条文对单位犯罪只规定了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单位不适用刑罚。如《刑法》第161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因此,C选项不正确。故本题答案是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