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  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题目: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解析:

A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A项说法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3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据此可知,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B项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而非是公司,受让人应该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出让的股东,而非公司。因此,C项错误。

    《公司法》第74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据此可知,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并不是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D项说法错误。

 

查看原题

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 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选项B正确。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

      选项C错误。明代的大审是每五年一次。

      选项D正确。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 [多选题]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分析客户承受风险的能力,协助客户设定其个人或家庭的理财目标是什么业务。
  • 财务策划

  • 解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D.


  • [单选题]第 2 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几个?
  • 4个

  • 解析:[考点]单位犯罪

  • [多选题]第 68 题 2009年2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l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人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
  • 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刘某的行为构成逃税罪

  • 解析:[考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逃税罪

  • [多选题]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在此案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哪些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 如果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张某不应当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依法改判

    如果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张某应当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

  • 解析:[考点] 死缓案件的处理

  • [多选题]第 18 题 下列属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基本规则的有:(  )
  • 尊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

    情况紧急时,可在紧急情形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

    在有替代方法又不损害公共利益和法律实施时,应避免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须有立法授权

  • 解析:选项所考查的均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遵循的基本规则。

  • 考试宝典
    推荐下载科目: 人力资源师 司法考试 教师资格 电子商务师 心理咨询师 管理咨询师 期货从业资格 技工类 社区工作者 食品安全员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