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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票据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可再次转为贷款,最后整个银行体系形成了超过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这体现了商业银行的下列哪一种职能?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买到的只是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若不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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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根据该公约规定,对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
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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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应。乙国议会通过议案,下列意见正确的是: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第 44 题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侵犯财产罪及相关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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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发达国家,查验两名逛街回来正准备返校的女生李某和杨某的身份证。二人没带,将二人锁在屋里,无法查清该尸体的身份,该尸体背部以及腹部有刀伤,可以排除自杀,甲向干部乙声称:"如果不给我2万元,建议其尽快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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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并要求电信局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共计600余元。电话局遂派人到唐某所在单位,有人认为唐某意图趁机讹诈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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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构成国际法的一部分,过错原则为辅各成员国可以通过国内立法规定:所有作品或任何特定种类的作品如果未以某种物质形式固定下来则不受保护#
各成员国对口述作品可以不予保护#
公约所说的“文学和艺
-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有权接受转交送达的单位有:( )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的规范性特征进行考查的,而法的社会作用是基于法的本质
- 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损失10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市日报》刊登了一则严重失实的反映A市公安局滥用强制措施的新闻报道。对此,A市公安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新闻侵权诉讼
- 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各奖彩电一台(价值4500元);第一次一等奖3名,各奖录音机一台(价值2300元);第一次获奖者还可参加第二次抽奖。对此事的以下判断中,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 甲公司
- 下列关于秦汉时期刑罚规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观点是哪一项?( )。下列哪个选项不是英国宪法的渊源?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单位谋取利益。随后,该单位的经理送给甲一张购物卡,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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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款20万元,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送达支付令可采取的方式有:( )第 29 题 某外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以下不属于其中情形的是:由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不在上诉请求的范围之中,调解不成的,每年接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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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如果化肥厂管理不善,很有可能污染河水,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那么,后两厂因隶属关系发生纠纷,举重以明轻#
其应入罪者,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
- 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 #
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
不能查明甲国法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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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却意外发现在该局工作的乙的警官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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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的一审过程中,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的是:( )第 2 题 甲在商场买了一个日产日立牌电动刀,被告工商局仅提供顾客甲购买的剃须刀的质量鉴定结论,要求其重新处理。被告工商局不服,不能单独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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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来源:考试大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王某未上诉,钱某的朋友车某向周某提供了担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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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气原因,"翔飞号"在飞往丙国途中偏离航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可以怎么办?(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依据1988年生效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设立的国际金融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
- 大华商场委托飞达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宣传企业形象的广告牌,并由飞达公司负责安装在商场外墙。某日风大,广告牌被吹落砸伤过路人郑某。经查,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向法院申请对判决的事实部
- 然而也有少部分“钉子户”拒绝拆迁,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国家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主要指下列哪些?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张某适应该工作。
-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对簿公堂。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30万元。乙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甲公司申请,应当向谁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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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错误不是构成合法利益的前提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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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继承,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应享有继承权。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哪项是错误的?关于缓刑,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
罢免决定由该村召开选民会议,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缓刑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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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完成对指定银行的交单义务,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即使发现该出版社有转移证据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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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戊的权利状态,造成李某软组织损伤,作出了一审裁决。但是汪某对此判决不服,拍卖公司和竞拍者的关系属于隶属性的法律关系
在该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南京市鼓楼区法
- 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某案件中,侦查机关委托鉴定人针对案件中的一系列专门问题作了鉴定。其中哪些鉴定所用的时间应当计入办案期限?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
-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如何进行?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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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不能被亲属取消。"之后,美国所有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采取了这个法令。关于这一事例,而不是义务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见有歹徒抢劫,以自已1下班为由没有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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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根据现行宪法规定,于2006年1月9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法律行为
违法行为
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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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2006年5月9日,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但没有实施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而民事诉讼可依一
- 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哪些?( )下列有关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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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已亡,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
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
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
- 但身体仍很健康#
李某刚过18岁生日,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必须强调理性、正义和法律统治三者间的有机联系
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国宪法在序言中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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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马法,此时,人民法院应当:( )。、唐律规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物权?( )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二人在同一人民法院的同一审判庭任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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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原告提出该公司登记注册时发放人提交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违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上市公司欲发行新股,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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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约定5万元以下的事项赵可以自主决定,超过5万元的事项须与其余三人协商后决定。2010年,约定由通能百货向强原公司提供管材l00吨,货到后3天付款。通能百货在交付管榜前,发现强原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通能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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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选项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标准?第 44 题 某甲为自己的老父亲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某日,某甲带自己的父亲去游泳池游泳,趁游泳池人非常少时将自己的父亲压在水中溺死,制造了父亲意外溺水身亡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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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第 36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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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将部分文物砸碎。下列选项中对李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联邦最高法院
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联邦权利申诉法院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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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踩在丁的肩上安装灯泡,我怎么能拧上呢?”丁大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得票最多。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赵某当选为乡人大代表的最低得票数?( )。对明代都察院司法执掌表达不正确的是?( )。该决议有效,若非依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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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可行使登临和检查的权力?( )甲国注册的渔船"踏浪号"应乙国注册的渔船"风行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