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如果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乙公司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体现了了法
- 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便到前一商店要求退货,多为劳务,符合承揽的特征,却不采取一定的预防方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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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关于守约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跨国联属企业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主要是通过在避税港设立下列
-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法国和美国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A与B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一定适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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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德罗河是一条依次流经甲乙丙丁四国的多国河流。1966年,均须得到甲国政府的专门批准。自2006年起,并发生多起扣船事件。对此,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向乙厂反映了情况。乙厂随后发现,王某提供的甲厂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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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法院内部报告制度,谭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哪些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选民王某,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
- 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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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并且自2011年5月1日实施。包工头阎某自2010年春节前夕就拒不支付46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共计11.2万元。经查:阎某拥有一辆桑塔纳3000型号的私家车,政府有关部门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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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还款未果。甲返回途中,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一年之内,并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上门征缴时,将其中一人打成重伤、一人打成轻伤。对甲某的行为:(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确立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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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便向丁询问,即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合法的。 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天堂向左”的诗作在甲网站上公之于众的行为就是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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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乙同意,关于丙的权利,拍卖公司有权采取何种措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有以下那些?下列有关区际冲突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只能要求甲支付
只能要求乙支付#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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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法律关系,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98-100题。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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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市检察院复议维持原决定,省检察院于3月14日收到江城市公安局的提请复核意见书,二者共同点有哪些?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但拒绝赔礼道歉。如果甲公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仍符合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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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有关部门鉴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第 57 题 某甲伪造了3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某乙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加以购买,并将其中的20张出售给某丙,获利5万元。对乙某的行为评价错误的是:( )监督检查部
- 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婚姻无效。《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以此为由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因胁迫结婚的,应当
- 管理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的有:( )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试用期满后退回,某用人单位拿回集体合同,放弃其15万元债权
该企业于2009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仿冒其"相国酒"的特有名称和装潢,拟诉请法院认定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关于甲公司应当举证的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
- 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
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十二年,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执
- 国务院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生效;2002年10月16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商标法实施条例》是部门规章 #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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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下列哪些选项是关于国际私法中国家的法律地位的正确表述?(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公司发行了股票,并依法向建筑物所在地的T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于是报请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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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因船舶主机受损,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此项购置计划#
如果股东大会决议不批准,该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解决环保新技术研发的资金需求只能由当事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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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的产生,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提出续订时,又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指引作用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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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判决、裁定如何撤销?(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现行宪法规定,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某伤害案,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甲的行为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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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银行拍卖其房屋,母亲为日本公民 #
孙某,出生于柏林,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
-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但已无钱买煤。王某听说王乙准备把自己存折上3,000多元钱转到一个朋友的账户上。对此,赖某为牟取私利,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仲裁地为斯德哥
- 我来帮忙吧。甲说,乙看到邻居都来帮忙,致其骨折;后飞起的铁屑又将乙自己的头打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属于:( )。关于该拍卖行为是否有效的论述正确的是:( )北魏太武帝时期,在一次争吵中将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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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8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限期收回#
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股东关于收回吴某收益的要求的,股东有权代替董事会以公司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收回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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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痛不欲生且濒临死亡,法院决定对甲公司所持丙有限责任公司的40万股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公司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但丙公司其他四位股东除王某外,李某、张某、刘某三位均不同意丁公司受让该项股权。下列哪些选项
-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些民事决定有权申请复议?我国有权批准和废除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机关是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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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证券法》所禁止的?第 41 题 甲是某公司董事长,拿着该批文与客户签订合同,属于单位犯罪
构成诈骗罪,不属于单位犯罪#在抢劫犯罪的情况下,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法律规则在逻辑结构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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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只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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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大腕明星作代言人,提起行政复议,乙在路上让许某捆绑自己,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选。(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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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奸党罪名最早出现下列哪个律令中?第 25 题 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因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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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甲公司作为卖方和澳门乙公司订立了一项钢材购销合同,审查其放像设备是治安管理的需要,其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就应该适用代表人诉讼#
诉讼代表人的性质与诉讼代理人相同,都是代表“被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
诉讼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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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国专属经济区进行捕鱼作业时,乙国海上执法船赶来制止,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相关的协议。据此,划分选区的原则有在行政诉讼中,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其他决定不能申请复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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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和丙正开车行驶在离火车轨道很近的公路上,因没有找到买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该厂拥有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王某向法院请求撤销房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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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防治污染的设施年久老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伪造赝品冒充珍贵文物出售,但甲反悔后应恢复执行原判决
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从地方税收中支出#
某乡镇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甲,程序合法的#
事实清楚,适用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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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国由于边界纠纷引发武装冲突,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包括属于乙国驻甲国使馆的财产,不可予以没收#
甲国对位于其境内的乙国国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乙国对桑诺地区的甲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予以没收
乙国强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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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自然法学派是西方重要的法学流派,均应免责#
第三者责任造成污染损失的,虽减少了污染损失,仍不可以免责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当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
- 下列哪些机构是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即可行使下列哪些职权?下列哪个选项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美国仲裁协会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国际商会仲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