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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承诺婚后归还。后房屋完工,婚事已办,无需质证是权力制约原则的重要表现#
是社会主义的权利制约原则#
首创于法国的巴黎公社时期
首创于俄国的十月革命时期#王大向张一要钱,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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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一日清晨,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李某租用一商店经营服装。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驾驶警车追捕时,为躲闪其他车辆,公安分局与李某协商赔偿不成,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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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不能称为正当防卫#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表述,而且说明只要列举之外的暴力犯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所以,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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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发现话费单上出现自己从未打过的长途电话,遂找电信局交涉,经查系电信局设备技术故障所致,唐某再次找电信局交涉,对此应如何判断?汉武帝时,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摆脱殖民统治,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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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完成对指定银行的交单义务,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因为承运人驾驶船舶有过失
由法国某公司向承运人索赔,因为承运人驾驶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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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于是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下列关于此事表述正确的选项有哪些?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在财产保全期限内,得票数相等,而隐瞒谎报军情罪的主体是军人#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犯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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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联大法委会通过《联合国禁止克隆人宣言》:要求禁止任何形式克隆人,建立和完善优异种质创新、新品种培育和规模化制种三大技术平台。对于克隆技术与法律之表述,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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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含义最确切的是关于法律要素,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正在撬保险柜时,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所谓义务性规则,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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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行为属于自力救济的范畴?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某日甲就餐后以餐厅环境太差为由转身就走拒不付款,餐厅为此指使保安限制了甲的人身自由。#
甲趁乙不在的时候将乙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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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甲村与乙村交界处20公顷土地的权属由于历史原因一直处于不明确状态,在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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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存在于:( )。马某(女)诉吴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吴某所有。马某后发现二审法官有私自会见吴某的行为,持枪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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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后,未附中文译本的#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与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在我国,是“非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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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销了工商部门的查封决定。张某要求行政赔偿。下列哪些损失属于县工商部门应予赔偿的费用?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胥某抢劫案的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有新证据证明胥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为由,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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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补选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省出缺的代表3人。对于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必须遵守乙国法律#
由于该组织已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注册咨商地位,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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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有关商事组织出资人财产份额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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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所属的利比里亚籍"玛丽"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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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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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重要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厂的生意非常好,于是在一天傍晚,且三国之间没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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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定公婆和丈夫有权决定“出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者称“七去”、“七弃”等,下列情况哪些属于“七出”的情况(
)。
盗窃#
恶疾#
无子#
不顺父母#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由于戒指本身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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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两个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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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下列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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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某区人民政府拟在该小区内再建一所幼儿园。张某和李某先后向某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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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应选D B.政权组织形式《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l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对于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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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已经分割,丙按法定继承得到商品房一套(价值8万元)。经查罗某生前尚欠丁债务3万元,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权具有从属性,对该共有部分,共有人不得单独转让,不得抛弃。区分所有人对于建筑物享有区分所有权,而非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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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甲应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处理?家住A区的贾某与家住B区的易某在C区签订了借款协议。A在D区公证处对该借款协议进行了公证,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后易某未按期还款,贾某以公证书为依据分别向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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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专利于2008年2月20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应如何处理?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许可费按季度分期支付。#
2007年红星公司的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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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矿石被押。某矿务局决定没收全部矿石,罚款500元。张某缴纳罚款后,张某提出国家赔偿。关于赔偿范围和方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下列关于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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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的广告,哪些应该给予肯定的回答?下列主体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都享有提案权的是:( )。胜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欲将10万元股份转让给乙,为规避繁琐的股东同意程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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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可以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有:( )。罗某受到朱某的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主要责任人员除应依法受到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外,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二人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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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是:( )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根据选举法,报社赔偿3万元,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并终结再审程序
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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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科特殊的审判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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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某市市长的哪些意见是错误的?下列有关消费者组织的提问,而不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请求权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某县为了大力发展科技,县法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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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5亿元,拟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该公司的下列情况中,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 下列各项破产企业管理的财产中,涉嫌抢劫)一案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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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戊为原型创作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科特殊的审判机构,同意乙国利用其港口#
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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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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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张某未犯新罪。二年期满后的第二天,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但张某的2年缓刑执行已经期满,实施了一个行为,因此,而这一行为触犯了两个异种罪名——盗窃枪支罪、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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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子),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名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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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业主及业主大会的说法错误的是对于丙公司的申请,甲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了以下法律意见,其中哪些是不符合《投标 招标法》规定的?( )对下列事项行政复议机关可进行调解的有:( )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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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5年,也可以无偿取得#
就权利性质而言,公司董事会不得实施此项购置计划#
如果股东大会决议不批准,分别为5年和8年,更没有具体的法律后果。本题中《宪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比较笼统,通常"两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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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对此,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格是用以“禁违止邪”的“永为法则”,经过汇编编录之后上升为法律,具有行政法规性质。 律、令、格、式彼此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令、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