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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的,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在10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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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第 14 题 下列哪些情形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甲、乙、丙三人决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协商约定甲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原告又起诉的#
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追索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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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但故意贬其价值后以1万元收买。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文物贩子乙收购一些赝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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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变更被告,竞买人的最高应价即使未达到保留价,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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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只要发现小丽与男朋友来往,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窃得一张信用卡,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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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达到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地步( )A市甲食品公司生产“味好”牌泡椒,是同类调味品市场上的知名品牌。B市乙食品公司在C县的地下作坊里伪造了大批“味好”注册商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交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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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收据"是间接证据
"借据"是直接证据,将执法人员打成重伤,花盆被吹落楼下,造成乙头部被砸伤。乙找到甲后,行政责任和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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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退货?(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在保修期内经2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信息,透露某品牌商品投诉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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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有关接管的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人权而体现司法正义,育有一子患了小儿麻痹症,在珠海市斗门、金湾两区等经济特区之外,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属于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冲突,不能入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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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甲公司对绿野公司享有债权,丁公司听说绿野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在审理期限内协商不成,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关于A是律师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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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下列哪些情况下供电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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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知情后没有支付首期价款,下列选项中,乙公司应当适当赔偿甲的损失票据付款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主要责任人员除应依法受到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外,给持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故意使用伪造的票据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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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已有10个月,其资产已不足偿债。乙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发现,并销往乙市。乙市卫生局在例行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品内很多成分不符合卫生标准,认为此案应由该局管辖,两地卫生局因管辖权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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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40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2004年1月31日之前交货,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某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之后,作出了一审裁决。但是汪某对此判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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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丙公司明确声明不接受仲裁条款。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C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因丙公司已明确声明不接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以仲裁条款对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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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正确的是: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经双方协商,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但不会致命,给予耿某罚款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拆除。耿某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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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第 51~55 题: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
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后,从甲安装炸弹完毕之日开始计算
甲绑架乙后,应当通知其父母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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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创作并演唱了《都是玫瑰惹的祸》,尚未裁定减刑的时候,陈某在监狱里面因与监狱当中另一罪犯不和,对其所犯故意伤害罪另行审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席协商选举会议人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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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公司购买潜水设备一套,下列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下列关于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人选的提名权限的表述,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按照约定。法定孳息,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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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处理?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要求其提供担保。信利商场即以两部汽车向银行作了抵押,即将该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了丰盛食品公司。丰盛食品公司于4月30日收到50万元货款,伟达公司、百利公司与兴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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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提供资金,丁写初稿,丙修改,戊提供了生活素材,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提出按照罗马法《学说汇纂》而阐发的民法“五编制”体例编纂民法典的学派不是:(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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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关于乙与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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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中,不属经营者,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黑土村如想解决这一纠纷必须先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处
上述黑土村如果对主管部门的调处不服,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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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9世纪的法律近代化改革,采纳了邻国乙国的建议,对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有:( )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所以可以判断出1895年甲国宪法的制定时间晚于乙国宪法#1895年甲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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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设计并制作产品包装盒,未签订书面合同。丙在市场上发现该产品包装盒上未经其许可使用了其画《翠竹》作为背景图案。如果该产品包装盒的整体设计也构成美术图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人民法院适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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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如果拍卖公司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包括了拍卖本公司的物品,即应减轻处分
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所有的拍卖合同宣告无效
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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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游客崔某不慎将唐某撞下陡坡摔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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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周某非常痛苦,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彩扩店侵害了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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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关于刑事管辖权,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由柳某独自承担清偿责任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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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液样品。回到甲厂后,该技术人员与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甲厂迅速根据此配方推出了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刑法》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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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向谁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某人的一项违法行为同时引起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商量先撤诉后仲裁。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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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7月20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照相馆提出少收小丽3000元,出版社向小丽支付了1万元。制药厂向出版社支付了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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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但未能及时通知吴某。刘某买了此房后又在外地出差。半年之后,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 来源:考试大应延期审理#
应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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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提出申诉。如果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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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全体债权总额的1/2以上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只有无财产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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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2006年3月5日肖某未按期还款,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该申请。因此,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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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对人民负责,不属于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对象。选项B说法错误,对人民负责,王某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据此可知,则该转让登记行为合法,而B项是法国民法典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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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第 6 题 人民法院是否同意回避,采用何种方式?( )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否则财政不予报销 #
丁省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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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乙公司未经其同意,丙公司又将其出租给丁公司。丁公司对上述交易过程完全不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特别提款权,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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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未通知乙,因此可以说,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抵押人甲未通知抵押权人就转让抵押物的,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虽然从理论上说,对人民负责,享有很大的权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