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考网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818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社会关系(social relations)、人身权(personal right)、著作权法(copyright law)、刑事责任(criminal responsibility)、行为人(actor)、犯罪行为、社会主义社会(socialist society)、保护作品完整权(right of keeping integrity of a work)、挪用资金罪(crime of diverting fund)、构成犯罪(a crime)

  • [单选题]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该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是( )。

  • A. “没有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a crime)
    B. “应当免除处罚”是指不追究刑事责任
    C. “造成损害”是指造成犯罪既遂结果以外的损害
    D. “应当减轻处罚”是指应当在所触犯罪名的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 查看答案&解析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 举一反三:
  • [单选题]刑法上的犯罪客体是指( )。
  • A. 犯罪所侵害的人、物
    B. 社会主义社会(socialist society)利益
    C.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socialist society)关系
    D. 犯罪所指向的对象

  • [多选题]著作人身权中,( )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A. 发表权
    B. 署名权
    C. 修改权
    D. 保护作品完整权(right of keeping integrity of a work)

  • [单选题]挪用资金罪(crime of diverting fund)侵犯的客体是( )。
  • A. 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财经管理制度
    B. 公司、企业等单位的资金使用权
    C. 公司、企业等单位公款的占有权
    D. 公司、企业等单位公款的所有权

  • 本文链接:https://www.zhukaozhuanjia.com/download/xkzzye.html
  • 推荐阅读
    考试宝典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