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考网

银行对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和兴发公司三个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应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1613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法律问题、犯罪事实、《婚姻法》(law of marriage)、挪用公款罪(crime of misappropriating public funds)、贩卖毒品、《担保法》、《海商法》、密切相关(closely related)、禁止性规则(prohibitive regulation)、义务性规则

  • [单选题]银行对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和兴发公司三个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如何表述?( )

  • A. 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公司承担该50万元贷款未偿部分的保证责任
    B. 只能要求每一个公司承担该贷款的2/3的偿还责任
    C. 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公司承担20万元贷款的保证责任
    D. 只能要求每一个公司承担10万元贷款的保证责任

  • 查看答案&解析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 举一反三:
  • [多选题]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3~95 题:2004年12月27日,香港甲公司与澳门乙公司在澳门签订了一份购销200台日本产佳能影印机的合同。价款337万港元,CIF珠海。收货单位为珠海丙公司。交货期限:2005年1月底前。如延期或不能交货应向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甲公司在期限内交付了60台影印机并与乙公司结算完毕。但第二批80台于2005年2月27日由船方签发一式S-份正本提单,“托运人”为香港甲公司,“收货人”栏填香港某银行,“通知人”栏为珠海丙公司。货运抵珠海后,丁运输公司通知丙公司,由于香港甲公司提交的单证中数量、产地证不符合信用证要求,议付行拒付,全套单据无法及时转交。3月5日,乙公司向运输公司出具保函要求船方让丙公司提货,有关单证及法律问题由其负责。3月6日,丙公司持保函向运输公司提货。5月3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该批货的部分货款,并以甲公司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期限履行为由拒付余款47.6万港元。由于内部人事上的原因,甲公司直到2007年1月才以海运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
  • A. 第93题:在本案中,有关诉讼时效的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B.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由于甲公司在起诉前始终未向承运人索赔,因此已过诉讼时效
    C.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D. 根据《维斯比规则》的规定,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E.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已超过诉讼时效

  • [多选题]请回答 94~97 题。 (一)
  • A.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时提款用于贩卖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归还3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70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30万元潜逃。甲半年内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走投无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将乙捉拿归案。乙归案后主动交待了行贿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B. 第94题:关于甲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甲将公款挪用给乙使用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D. 甲不知道乙将公款用于犯罪活动,所以甲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E. 甲携带30万元公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F. 对甲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 [多选题]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closely related)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这属于委任性规则 
    D.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属于确定性规则 

  • 本文链接:https://www.zhukaozhuanjia.com/download/rnpqzj.html
  • 推荐阅读
    考试宝典
    推荐阅读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