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词&注释】
用人单位(employing unit)、犯罪事实、行政部门(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审查起诉(examination and prosecution)、人民检察院、合同期限(contract period)、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期、明确规定(clearly stipulated)、日工作时间
[单选题]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 )。
A. 形式和状态
B. 源泉和动力
C. 方向和途径
D. 内因和外因
查看答案&解析
举一反三:
[多选题]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可以通过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A. 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B. 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
C. 对经申诉后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被害人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选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工作时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制度
B.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2日
C. 用人单位不能实行法定工作时间,需要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的,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D.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而且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
[单选题]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的材料是( )。
A. 所有被告人的口供
B. 所有的证人证言
C. 人民检察院掌握的所有案卷材料
D. 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脑性休克的症状()。
A. 头部受震动后,立即出现意识丧失
B. 面色苍白,出冷汗
C. 偏瘫,失语及震动侧的同侧偏盲
D. 脉搏微弱,呼吸减慢,瞳孔散大或缩小
E. 全身肌肉松弛,肌张力减低,生理反射消失
[多选题]吴某、周某从2008年起就在某食品有限公司上班,吴某打扫清洁,周某负责礼仪接待。但只有周某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10月周某怀孕。12月31日酒店通知她们以后不用再到公司上班了。她们不服,但公司经理认为:(1)公司与吴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可随时终止;(2)公司规章制度早已明确规定(clearly stipulated),礼仪接待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不得怀孕,周某明知故犯,严重违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周某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也该自动终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公司与吴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然属于事实劳务关系
B. 该公司以周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C. 周某的劳动合同应终止,因为合同期限已到
D. 该公司应从吴某上班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前下发双倍工资
[单选题]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 )。
A. 按规定着警用胶鞋
B. 按规定佩带警衔专用标志
C. 女司法警察可以淡妆
D. 按规定着装
[单选题]如果血型检查表明不符合遗传规律,则说明被鉴定人之间:()
A. 肯定是父子
B. 可能是父子
C. 不是父子
D. 以上都有可能
[单选题]某甲从某栋房屋边走过,被楼上抛下的一个花瓶砸中头部,昏迷不醒,警方无法查明是谁扔下花瓶。该栋房屋共有80户住户,其中一楼4户,二楼以上有5户能够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居住。对于某甲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A. 全体80户住户
B. 二楼以上76户住户
C. 二楼以上,不能证明事发时不在现场的71户住户
D. 若无法证明谁扔的花瓶,某甲自己承担损失
本文链接:https://www.zhukaozhuanjia.com/download/evxqg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