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词&注释】
因果关系(causality)、法律规定、法律行为、采取措施(take measures)、犯罪行为、行政法规(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精神性人格权、国家主席、物质性人格权、宋太祖赵匡胤
[单选题]配偶权是______。
A. 精神性人格权
B. 物质性人格权
C. 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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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反三:
[单选题]清朝的中央司法监察机关是( )。
A. 御史台
B. 六科
C. 审刑院
D. 都察院
[单选题]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 )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
A. 10日以前
B. 15日以前
C. 20日以前
D. 30日以前
[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有偿法律行为的有( )。
A. 承揽合同
B. 租赁合同
C. 赠与合同
D. 运输合同
[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的法规制定权表现为( )。
A. 制定法律
B. 规定行政措施
C. 制定行政法规
D. 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
[单选题]刑法上的犯罪客体是指( )。
A. 犯罪所侵害的人、物
B. 社会主义社会利益
C.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D. 犯罪所指向的对象
[单选题]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李某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人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 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 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肘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 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单选题]社会主义法治要达到的目标是( )。
A. 建成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B. 建成在民主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 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
D.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
[多选题]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A. 尚未发生的事实
B. 已经发生的事实
C. 由当事人选择的事实
D. 由法律规定的事实
[多选题]我国《宪法》规定的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职务有( )。
A. 国家主席、副主席
B.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C.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 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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