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考网

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 下载次数:
  • 支持语言:
  • 1679
  • 中文简体
  • 文件类型:
  • 支持平台:
  • pdf文档
  • PC/手机
  • 【名词&注释】

    群众路线(mass line)、用人单位(employing unit)、现役军人(military personnel in active service)、经济补偿金(economic compensation)、劳动模范(model worker)、技术骨干(technological back bone)、社会丑恶现象(social evils)、组织路线(organizational line)、有利于被告人、党和政府(party and government)

  • [多选题]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 A. 保卫国家安全考试用书
    B.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C. 保持社会稳定
    D. 扫除社会丑恶现象(social evils)

  • 查看答案&解析 点击获取本科目所有试题
  • 举一反三:
  • [多选题]交通警察有下列哪些行为,依法会给予行政处分:
  • A. 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B. 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C. 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D. 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

  • [单选题]随部队驻扎苏州的现役军人(非文职)王某经人介绍,与上海居民赵某恋爱并结婚。后赵某的户口迁至杭州,而王某也随部队调动至福州。因长期分居,两人感情不合,赵某起诉离婚。对此,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苏州地区的法院
    B. 上海地区的法院
    C. 杭州地区的法院
    D. 福州地区的法院

  • [单选题]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偷税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构成偷税罪
    B. 偷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构成偷税罪
    C. 一年内因偷税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D. 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 [多选题]用人单位的下列做法不违反法律要求的是:
  • A. 甲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月经济补偿金。
    B. 乙因对上司不满向公司提出辞职后,主张经济补偿,公司予以拒绝。
    C. 丙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与丙有关竞争关系的丁马上雇佣了丙企业的高级工程师。
    D. 戊与公司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如戊工作不满5年请辞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一年后戊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其根据合同支付违约金。

  • [单选题]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遵守法庭纪律( )。
  • A. 精神集中、行为文明、态度严肃
    B. 精神集中、举止端庄、态度严肃
    C. 行为文明、举止端庄、态度严肃
    D. 精神集中、行为文明、举止端庄、态度严肃

  • [单选题]是我国党和政府(party and government)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
  • A. 思想路线中华考试网
    B. 组织路线(organizational line)
    C. 政治路线
    D. 群众路线

  • [单选题]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尸体胃内可闻及何种气味?()
  • A. 苦杏仁
    B. 鱼腥味
    C. 蒜臭味
    D. 一氧化碳味

  • [多选题]不得被裁减的企业员工有
  • A. 管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C. 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五年的
    D.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单选题]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B.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
    C.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 本文链接:https://www.zhukaozhuanjia.com/download/98dkpw.html
  • 推荐阅读
    考试宝典
    @2019-2026 不凡考网 www.zhukaozhuanjia.com 蜀ICP备20012290号-2